Bestmade 人學院 電子商務約定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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隱私權政策 Privacy Policy

本網站尊重您的隱私權,並致力於保護您的個人資料。於使用本網站前,請您詳細閱讀本條之「隱私權政策」(以下稱「本政策」),並隨時注意本網站所公告之相關修改或變更,本公司有權於任何時間修改或變更本隱私權政策之內容。當您使用本網站時或於任何修改或變更後繼續使用本網站,即表示您已閱讀、瞭解並同意接受本政策或該等修改或變更後之內容,及同意本網站依據本政策蒐集、處理與利用您的個人資料;如果您無法遵守或不同意本政策之內容,或您所屬的國家、地區排除本政策內容之全部或一部時,請您立即停止使用本網站。此外,本網站於未經您許可的情形下,絕不會將您的個人資料提供予任何第三方。本網站可能於臺灣以外之地區蒐集、處理、利用您的個人資料,且將受到實體及技術安全等裝置的保護,若您反對此蒐集、處理、利用之方式,亦請您立即停止使用本網站。

若您為未滿二十歲或無完全行為能力,除應符合上述規定外,請於您的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閱讀、瞭解並同意本政策及其後修改、變更後之所有內容後,方得使用或繼續使用本網站,否則請立即停止使用本網站。當您使用或繼續使用本網站時,即表示您的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已閱讀、瞭解並同意接受本政策及其後修改、變更之所有內容。

1.個人資料之類別:當您使用本網站之服務,本公司會請您提供您下列類別的個人資料,如:C○○一 辨識個人者(例如:姓名、住址、電子郵件信箱、行動電話)、C○三一 住家及設施(例如:住所地址)、C○一一 個人描述(例如:出生年月日、性別)、C○○三 政府資料中之辨識者(例如:身分證統一編號)、C○六八 薪資與預扣款(例如:薪資)、C○○二 辨識財務者(例如:信用卡或簽帳卡之號碼、銀行帳戶之號碼與姓名)、C○三六 生活格調(例如:使用消費品之種類及服務之細節、個人之消費模式)、C○九一 資料主體所取得之財貨或服務(例如:貨物或服務之有關細節)、C○九三 財務交易(例如:收付金額、支付方式、往來紀錄)、C一○一 資料主體之商業活動(例如:商業種類、提供或使用之財貨或服務、商業契約)、C一○二 約定或契約(例如:關於交易、商業、法律或其他契約、代理)、C○七三 安全細節(例如:密碼)、C一三二 未分類之資料(例如:用餐意見、無法歸類之檔案、報告),及其他任何得以直接或間接方式識別個人之資料等。

2.個人資料之利用:當您在本網站登錄個人資料以進行相關交易時,所留下的個人資料包括但不限於姓名、電子郵件地址、手機號碼及發票寄送地址等,將在本網站妥當的保存,本網站所收集信用卡資訊或銀行資訊,均經使用安全的SSL加密協議處理,可確保您的隱私。

3.同意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利用或國際傳輸:您了解並同意本公司依本「隱私權政策」及相關法規,以符合法令之自動化及人工方式蒐集、處理、利用或國際傳輸您所提供的個人資料。

4.不提供個人資料之影響:您可自由選擇是否提供您上述的個人資料,但當您不同意提供時,您將無法享有本網站所提供之服務。凡購買本網站提供的服務或產品,本公司可能會透過電子郵件傳送您於本網站的購買活動,包括但不限於消費者的帳戶、聯絡資訊或查詢、購買優惠的紀錄。您可選擇是否接收電子郵件,但當您不同意接收時,您將無法享有本網站提供之服務。

5.蒐集之特定目的:本公司所蒐集您的個人資料係利用於:(1) ○六九:契約、類似契約或其他法律關係事務(2) ○七七:訂位、住宿登記與購票業務(3) ○九○:消費者、客戶管理與服務(例如:使用者身分判定、通知您及您同意對象訂位資訊、本網站及本網站合作夥伴為通知、聯絡您及您同意之對象、請款、寄送商品、發票或宣傳資料)(4) ○九一:消費者保護(5) ○九八:商業與技術資訊(6) 一二九:會計與相關服務(7) 一三六:資(通)訊與資料庫管理(8) 一四八:網路購物及其他電子商務服務(9) 一五二:廣告或商業行為管理(例如:提供相關優惠行銷活動)(10) 一五七:調查、統計與研究分析(11) 一八一:其他經營合於營業登記項目或組織章程所定之業務(12) 其他:辦理贈品∕獎品寄送及稅務等相關用途(受贈人∕受獎人並應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將獎項所得列入受贈人∕受獎人年終綜合所得稅申報)

6.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本公司將於您填寫資料之時起,直至您通知本公司停止處理、利用或刪除您的個人資料之時止或其他法令允許之期間內,處理、利用或國際傳輸您的個人資料。

7.個人資料利用之地區:本公司之個人資料主機、相關網路伺服器主機所在地及本公司∕本網站相關服務或商品發行或行銷地區,為您個人資料利用之地區。

8.個人資料利用之對象:本公司、本公司之合作夥伴(例如:餐廳、飯店)及相關委外之協力廠商(例如:供應商、提供物流、金流或活動贈品之廠商),為您個人資料利用之對象。

9.您對個人資料之權利:在不違反相關法律的情況下,於本公司確認該個人資料為您本人所有後,您可以撥打聯絡本公司∕本網站,或將您的需求郵寄至本公司的電子郵件信箱,以行使下列之權利:(1)查詢、閱覽、補充或更正您的個人資料。(2)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您的個人資料。(3)刪除您的個人資料。(4)製給您個人資料的複製本。(5)停止寄發給您本網站相關廣告及行銷活動。但請注意,若您已於各該實際交易中提供您的個人資料給商家或交易對象,除法律另有規定之情形外,有關您的上述權利,應向各該商家或交易對象行使。

10.除下列情形外,本公司不會任意將用戶的個人資料出售、轉讓或揭露予任何第三人:(1)本公司在與其他第三人合辦或協辦活動時,與該第三人共用、傳遞您的資料,才能夠提供您要求的產品或服務。惟本網站會於各該活動頁面明確告知您的個人資料將因參與該活動而提供予合辦或協辦之第三人,如您選擇參與該活動,即表示您瞭解並同意將該個人資料為各該活動之目的提供予合辦或協辦之第三人。(2)本公司∕本網站將因法律規定、法院命令、行政調查或其他法律程序的要求而提供您的資料,惟在此情形下,該資料只會單純提供予調查單位,並受中華民國相關法律的保護。(3)為了調查和防止非法活動、涉嫌詐欺、對人身安全有潛在威脅的狀況、對本公司∕本網站服務條款的違反,或為了對上述情形採取應對措施。(4)本網站或本公司被其他公司收購或合併,我們有權利將您的個人資料移轉給該公司。如果發生這種情況,本網站會在您的個人資料被移轉且將適用不同的隱私權政策前通知您。

11.本公司∕本網站有權隨時視實際情形修訂本政策,本政策有重大變更時,本網站將張貼公告,您有義務隨時注意本政策有無更新或修訂。如您不同意所變更之內容,得隨時選擇退出相關服務,並請您立即停用本網站之服務,如您繼續使用本網站,即表示您同意本政策變更之內容。

12.個人資料之安全:本公司將依相關法律規定,採取適當的技術性和組織性等安全措施,保護您所提供的個人資料,並限於因業務需要必須接觸您個人資料的員工,始有權限接觸到您的個人資料。本公司已採取符合法規要求的實體、電子和程序防護措施,以保護您個人資料的安全。但請注意,儘管本公司及會盡力保護您的個人資料,仍無法保證您的個人資料百分之百不會遭受第三人之非法攔截、傳送或盜駭。

 

退貨政策 Returns & Refunds

1. 如果您所訂購的商品有瑕疵,您可以要求全額退費。

2. 您可以依消費者保護法第十九條第一項之規定,行使相關權利。

3. 關於退貨退款方式及條件,依各該商品銷售網頁及訂購流程中之相關網頁之記載。

4. 您所退回的商品,必須保持所有商品、贈品、附件、包裝、及所有附隨文件或資料在出貨當時狀態的完整性,如果有實體發票,並應連同發票一併退回及簽署折讓單等相關法令所要求之單據;否則,本公司得拒絕接受您的退貨退款要求。

5. 您瞭解並同意,若因您要求退貨或換貨、或因本公司無法接受您全部或部分之訂單、或契約因故解除或失其效力,而需為您辦理退款事宜時,本公司得代您處理發票或折讓單等相關法令所要求之單據。

6. 如果商品已經拆封,請將商品前、後、左、右、四面拍照寄回 hi@bestmade.com.tw 。如果商品尚未拆封,請將包裝前、後、左、右、四面拍照寄回 hi@bestmade.com.tw 。 經本公司專人檢查無誤後,得開始進行退貨程序。本公司將保留退貨或換貨時,針對運送收取運費的權利。

7. 商品退款,將於本公司專人檢查無誤後,在您提出退款當月的下個月最後一日以前,在信用卡可退刷的情況下為您退刷,或者將退款金額匯入您提供的帳戶。

 

鑑賞期 Hesitation Period

1. 您可以依消費者保護法第十九條第一項之規定,行使7天鑑賞期相關權利。

2. 按照個別商品頁面,本公司額外提供 30天鑑賞期。

3. 30天內提出退換貨申請:

  • a、若您已拆封,請來信提供商品 6 面(上下左右前後共六個方向)清楚可辨識的照片。若您未拆封,請提供 1張未拆封的包裝照片,寄至客服信箱(hi@bestmade.com.tw),內容敘述退換貨之原因,經客服專員確認後,後續爲您安排退貨相關處理。
  • b、本公司將於接獲申請之次日起3個工作天內檢視您的退貨要求,檢視完畢後將委託指定之宅配公司,在7個工作天內(不含假日)透過電話與您連絡前往取回退貨商品。請您保持電話暢通,並備妥原商品及所有包裝及附件,以便於交付予本公司指定之宅配公司取回。宅配公司僅負責收件,退貨商品仍由本公司進行驗收,宅配公司取件後,若提供簽收單據給您,請注意留存。
  • c、退回商品必須是全新狀態且包裝完整,保持商品、附件、包裝、廠商紙箱及所有隨附文件或資料之完整性,否則恕不接受退訂。
4. 已拆封之電腦軟體、程式、錄音帶及錄影帶、CD、VCD、DVD、食品、花卉商品、衣服、包包及耗材,以及商品網頁上特別載明之商品,均不接受退訂。

 

統一發票 Invoice

1. 本公司對於您在本網站的所有消費,皆會開立電子發票。

2. 本公司產品,依據個別商品頁面公告,提供 7到30天不等的鑑賞期。為了避免退換貨造成資源浪費,本公司將於您簽收商品後的下個月最後一日以前開立電子發票,因此不會隨貨附上。

3. 依統一發票使用辦法規定,發票兌獎必須使用電子發票證明聯正本。每逢單月26日將由財政部,或本公司委託的電子發票服務商自動對獎(已索取/已作廢發票除外),並用電子郵件通知中獎人。除此以外,本公司不會開立任何形式紙本發票。

4. 若您選擇將商品寄送至海外(無論訂購者是否在台灣,或是否為台灣的公司),該筆訂單將會開立「零稅率」的發票,本公司委託的電子發票服務商繳交此發票給國稅局,及留底備查用,因此寄送至海外的訂單不會附上發票。

 

保固條款 Warranty

1. 本公司提供服務保證之商品,保證期限按照個別商品頁公告,以及訂購確認信中所列保固年限。

2. 經本公司檢驗後,確認因製造上的原因而發生故障,自購買日期起提供免費維修,如無法以零件修復,以相同 (或相近規格) 型號之產品更換。保證期間請參考「產品保固期限」。

3. 如超過免費服務保證期間則消費者必須負擔零件及維修服務費。消費者無法接受維修價格者,本公司得不受理維修。

4. 若超過保固期或不在保固範圍內,經檢測後不維修則每項產品需酌收檢測費。若無法辨識為本公司之產品,另加收非公司貨檢測費。

5. 如有維修,故障「產品」所取下之零件其所有權歸屬於本公司;本公司可使用不同廠商製造之全新及/或處理過之零件進行「產品」之維修。

6. 本服務保證僅適用「產品」所含的硬體零件。不包含硬體或軟體使用之技術協助,亦不包括「產品」內所含之任何軟體產品。本公司不接受「產品」所提供之任何軟體或所提供之任何上述類似軟體之所有明定或隱含之保固,除非於任何附加軟體服務保證書中有明確規定。有關產品軟體部份之授權人、供應商及對軟體具有個別責任之當事人相關訊息,請參見產品內附的使用者授權合約以保障您的權利。

7. 本服務保證之範圍不包含產品本身瑕疵以外之任何因素所造成之故障,包括但不限於 (1) 天災、地變、雷擊等意外事故、(2) 錯誤使用/濫用/使用過失 (如外力破裂、液體滲入、受潮等)、外觀損傷、(3) 未經本公司授權之人員所進行之維修、修改、拆裝。

8. 本服務保證之範圍不包括任何連同「產品」提供之消耗性物品 (如輪子、腳墊、背膠等) 及配件產品 (如包裝材、線材、螺絲、說明書等) 之損壞或遺失。在本公司檢測後,「產品」本身並無任何故障或缺陷,異常現象來自於「產品」外接之其它附件、產品、相關或週邊設備所致時, 將不適用於本服務保證。

9. 本公司鄭重否認所有其它未於此載明之服務保證,不論明定或隱含,除了現行法律限制之範圍外,任何商務上或符合特定目的之暗示性保證等,皆不在「產品」之服務保證內。
本服務保證僅在台灣地區有效並不得轉讓。

10 如需售後服務或有任何疑問,歡迎洽詢本公司來信客服信箱 hi@bestmade.com.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