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被照顧者傷害?諮商心理師:不必完美,也能值得被愛!

不會得到所有人喜歡,但你值得被愛

如何界定自己,源於父母的對待方式與評價,當摔碎盤子、成績不佳、羞於社交時,獲得一個擁抱與一句沒關係,跟獲得「你真笨!」的指責,會成為形塑自己時截然不同的結果。

前者讓人感覺自己是重要的,即使表現得不這麼好、把環境用亂了也不打緊;後者則讓人感覺自己必須要表現好、要乖巧懂事,才會被疼愛。

小時候會相信父母說的任何話,即使遭受到言語、身體、情緒的虐待,為了能持續依附照顧者,會理想化並維護父母,因為「可能不被父母愛著」這個想法太過可怕,所以寧願相信「我是壞小孩,這些處罰或指責都是正確的。」然後認為「是因為自己不好,只要自己變得更乖、更好、更優秀,那麼父母就能好好對我了!」

 

漸漸的,這樣的評價就從父母的口中,轉移到自我心中。

「我很笨、很沒用。」

「如果不聰明,還有誰會喜歡我。」 

「要討人喜歡才會被喜歡。」 

於是拚命維持在他人眼前的好樣貌,努力學習、成長、完美主義也不敢停。討好、順從,只要別人開心就好,與真實不符的認為自己不好、沒有價值,成為了存活守則。 

所以這社會上有許多討好、過度努力、完美主義的人。

 

但這不是真的!

被如此嚴苛的對待,不是因為自己不夠好,而是沒有愛人能力的父母(因為父母們過去也沒有好好被愛)。

這個新認知,不是為了回頭咎責父母或者原諒父母,而是協助自己打破一個存在已久的信念:

並不是必須要優秀/乖巧/討人喜歡,所以自己才會被喜歡、有價值。

請原諒自己,相信自己本來就值得被愛。

因此「原諒自己」的意思,是去相信:自己其實已經足夠好了,不需要為了被愛、被接納而委屈自己,即使自己不表現完美、優秀、付出,仍然是值得被愛的一個人。

 

其實身邊早已有幾位願意好好善待自己的人,只要願意相信,他們一直都在。

如果有人不喜歡自己,那也沒關係,值得被愛不等於所有人都會喜歡自己。

 

轉載自發瘋心理師,有興趣可以去看看唷!


鄧善庭 諮商心理師
鄧善庭 諮商心理師

作者

發瘋心理師,領有高考諮商師證照之心理師(諮心字第0004150號),曾服務國小、高中、精神醫院之兒童青少年門診,現職大專校院專任心理師。希望將生活化的諮商理論傳達給社會大眾,致力於提升大眾心理健康。歡迎追蹤粉絲頁 https://www.facebook.com/psycho.cousel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