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甘苦談:不擅長的事,可以叫別人做嗎?

不拿手的工作,先求有再求好

有個出版社朋友跟我訴苦,他說他的部門裡有一位編輯,選書眼光很準,編書也編得很不錯,但對於資料整理跟數字很不擅長。

前陣子公司落實數位化建檔,全面做「一書一檔」的整理。希望把過去多年來累積的、版權還在的書籍都按規則建檔。

這項工作訂了預定完成的日期,這位編輯卻一拖再拖,最後丟下一句:「我就不擅長這類事情嘛!要不要換別人來處理?」

朋友說,編輯經手的書,資料都在編輯手上,如果不由他做整理,還有誰能做?

但這位編輯以「我不擅長」這樣的理由來拒絕,難道作為主管的他,真的要找個人來分攤這項工作嗎?這對其他同事來說,太不公平了!

 

我認同朋友的想法,另外我們也可以試著從幾個角度來看這件事:

 

一、是不願意做,還是沒能力做?

我也是對資料整理不拿手的人。但說真的,我很清楚知道自己多數時候不是「不能做」,是「不想費心做」。

因為這類工作需要耐住性子,也比較枯燥,需要高度專注,而我又坐不住,總會一直分心想去做哪些我認為比較有趣的事情(例如企劃),久而久之,就覺得自己做不好、不想做、能不能找別人做了。

 

每個人都有他特別擅長與特別不拿手的,有些人非常善於做資料歸類整理,有些人則否。若能把每一個人擺在合適的位置,發揮所長,這當然是最理想的狀態。

但現實不是這樣的。一個職務總有各式各樣的工作事務,廚師除了煮菜,也需要整理環境,甚至計算成本。

如果這些工作是這個職務所必須的,那麼,作為主管,的確可以要求員工執行,而員工也必須接受。沒有什麼「願不願意」的問題。

若是沒有能力做,那麼員工應該像主管反應,主管也必須培訓員工,使之具備可執行的技術能力。

 

二、不擅長的工作事務占比

對工作者而言,如果一個職務中自己不擅長或不喜歡的工作占比很高,通常撐不了多久。

但這必須是長期的狀況,短期內因某些特殊原因而導致必須集中處理,就不在此列。

以我朋友公司的例子來看,會突然有大量資料整理的工作,是因為公司要改變過去的存檔形式,不代表未來工作量也這麼多。

而且這項工作的職責劃分也很明確,歸屬於編輯,那麼,編輯就理應配合辦理才是。

 

三、必要性與重要性的評估

如果這項工作事務在該職務中是重要的、必須做的,那麼,即使不擅長、不喜歡,也應該要去執行。

舉例來說,成本的估算是一本書籍出版的重要關鍵項目,倘若公司將此劃分由編輯來負責,那麼,即使編輯自認數字觀念不好、excel 不太熟,也必須且一定要去學習相關的技能與知識。

 

四、先求有,再求好

不擅長、不拿手,的確就有可能做得不比別人好。但這不是我們可以不做這項工作的理由。

倘若它就是該由我們負責的,那麼,不妨先跟主管討論自己可以做到什麼標準,接著動手做,有個初步的結果,之後再做更細節的優化。

我認為「不擅長、不拿手、不感興趣」,很多時候被拿來當成藉口。誠如我在第一點所說的,究竟是不願意做,還是沒能力做?

把自己應該做、必須做的工作推到他人身上,那麼他人是否也有權利主張自己「不擅長、不拿手、不感興趣」呢?

身為工作者,捫心自問,心中多少都有答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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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編私房筆記 Y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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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經手過大明星、文壇前輩、暢銷全球翻譯書……這些經歷豐富了我的出版人生。 這輩子只待過出版領域的總編輯,分享從小職員走向「總」字輩主管,一路上的所見、所聞、所學。 ○臉書專頁:總編私房筆記 ○網址:https://www.facebook.com/chiefeditorno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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